僑生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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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懷與叮嚀
- 在臺居留期間,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件,如學生證、居留證、護照影本(正本則請妥為保管),以備警察臨檢時出示證明身分,並請注意證件有效期間,屆期者應提前一個月辦理延期手續,否則重新辦理手續非常麻煩,除罰錢外,同時會被要求出境,先返回僑居地後再重新入境。
- 打工必須向勞動部辦理申請工作證,同學可至生輔組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申請表,並依表內說明及注意事項,備妥相關表件,經生輔組及系所主任簽章後,自行郵寄辦理,且依規定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(寒暑假工讀時數不受限制)。校外工讀之場所嚴禁涉足特種營業及有損身心、校譽之不正當場所,違者依校規處理,若被警察查獲,依就業服務法等法令規定,除雇主受罰外,學生將被驅逐出境。
- 個人證件、貴重物品、錢財等,請自行妥為保管。
- 僑生相關訊息均會公佈於生輔組網頁,請時常上網瀏覽,以免個人權益受損。
- 請注意學校相關規定如繳費註冊、選課、請假、休學、復學、轉系、住宿申請等規定,並請留意申請時效。
- 不要忘了!常常給家人寫寫信或打電話報平安。
學校住址:51591 彰化縣大村鄉學府路168號
校安中心24小時執勤電話:04-8511-119
僑委會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:0912-040-119